版权所有:延安市财政局 电话:0911-8210670
邮编:716000
地址:延安市南桥财税大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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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按照“立党为公,执政为民”的要求,坚持集体领导,民主决策,努力增强班子凝聚人心、鼓舞士气、汇集智慧的能力,不断促进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二、健全市直财政系统基层党组织,切实加强党建工作。配齐局党委和采购中心党支部组成人员,成立局党委办公室和投资评审中心党支部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,并为其参与财政中心工作创造条件。
三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积极创造条件培养人才,真心关注优秀人才的学习、工作和成长进步。
四、建立局领导班子党员成员联系局机关非党科级干部制度,定期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交流思想,征求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将宝塔区万花乡花园屯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建联系点。
六、注重工作实绩,围绕财政重点工作,积极做好石油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征收协调、专项资金管理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、支持财政困难县发展、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工作,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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